小区物业环境卫生治理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区物业环境卫生治理方案(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区物业环境卫生治理方案(精选5篇)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逐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面貌,努力打造全市最干净、最有序、最美丽、最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上饶市和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城同创”,结合“城市管理提质年”、“全民共建、魅力山城”城市形象提升活动和秀美乡村建设,大力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宜居德兴、魅力山城”作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大对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小区楼道路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培育小区管理示范小区,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住宅小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任副组长,杨允发、徐育建、许华、吴礼平、张敏、袁成为成员,负责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和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区域。
五、整治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综合治理,攻坚克难,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一)居住小区环境整治。
按照“轻重缓急”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加强居住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主体监督、管理作用。落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要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对小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小区楼道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公用设施老化等问题,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安全管理等制度,逐年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20xx年,建立物业服务业信用档案体系,城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不少于3个。
责任领导:姜俊、程建红。责任科室:物业科、执法大队。
(二)“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同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按照上级下达任务,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责任领导:许国宏、汪家福。责任科室:征收办、保障科、保投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为副组长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科室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调度。将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抽查督查,每季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各责任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要实行工作项目化,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逐个销号。每月5日前局整治办要将上月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体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并重,充分结合棚户区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小区物业环境卫生治理方案(精选5篇)2吴堡城区物业小区创卫工作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早日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创建目标。为扎实开展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美化居住环境,更好地推进全县物业小区创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卫生、优美的城市居住环境为目标,在我县城区物业小区大力开展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我县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为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督查办和县创卫办安排和部署,此次物业小区环境整治主要围绕环境卫生、绿化养护、亮化美化、规范管理等内容进行。
(一)搞好小区环境卫生,净化小区环境。
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私种蔬菜等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绿化养护,搞好绿化美化。
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基本无裸露;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
(三)加强小区管理,创造良好生活秩序。
小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经营门店无出店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小区广告牌、宣传牌设置不凌乱,无破损、歪斜,版面整洁;排水、排污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
(四)做好亮化工作,美化居住环境。
重点是临街道的居住小区,要按照要求落实亮化工作。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按照物业管理亮化要求,保证亮化时间;未落实小区亮化设施的小区,物业企业要积极协调开发企业,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普通住宅 ……此处隐藏4604个字……、棚面、门窗、地面、扶手等无吊灰、积尘,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经过批准的公益性广告除外);院落、楼梯、地下室无烟头、纸屑等。
(五)居民楼院内存在的散落垃圾、白色污染、土堆、砖石瓦砾。
(六)居民院落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等现象。
五、整治范围
此次活动整治范围为社区内环境。
六、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元月17日-元月30日)。
1、各街办管理处和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2、区创建办要安排各街办管理处及社区,对各社区内存在的住宅楼楼道、地下室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居民自行清理阶段(2月1日-5月1日)
社区居民要按照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的清理内容和标准,自行清理住宅楼道、院落内堆放的所属物品,打扫楼道环境卫生。
(三)统一清理阶段(5月2日-7月31日)
各街办管理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对于居民没有自行清理的杂物,由各街办管理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督促居民进行清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自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按照创建要求,由区创建办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和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对被纳入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社区进行检查。对没有达到整治标准的社区,限时整改完毕。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迎接市创建办到我区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街办管理处作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将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结合摸底调查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强力推进。
(二)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显著。
(三)各街办管理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全力解决好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设施改造费用问题,逐步完善社区居民院落公共基础设施
(四)各街办管理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爱护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区创建办要按照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小区物业环境卫生治理方案(精选5篇)5为加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区创城指挥部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精细优美城市的目标要求,重点解决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使环境卫生从应急式治标向长效式治本转变,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整治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卫生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清扫处理牛皮癣、小广告等脏乱问题,并建章立制实施常态化作业。
2.要在小区内合理布设垃圾投放点,并做到及时清运,无暴露垃圾。清运的垃圾一律进垃圾中转站,杜绝小区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的发生。
3、集中整治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圈地种菜、养殖、占用消防通道等乱象。上述问题即刻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应立刻报到综合执法局,整改后要保持成果坚决禁止二次违建产生。
各企业要做到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垃圾箱(桶)整洁,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各企业对照创城测评标准(附后)逐一整改。
三、工作步骤
1、为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松
副组长:崔绍春刘宇航刘军胜王庆吉杜邦耀
成员:各物业服务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中心物业管理科。由杜邦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宣传报道和督查。
2、宣传发动阶段
5月14日前印发整治方案,召集各物业服务企业召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
5月31日前,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整治要求依法实施住宅小区楼院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等方面的进行规范整改,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4、总结验收阶段
6月1日-30日,领导小组组织物业管理科对全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继续整治,确保达标。并总结成效,查找不足,研究长效的治理办法,巩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业主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气氛,确保实现环境卫生整治目标。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专人,把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与镇(处)、社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4、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区物业小区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当场下发整改意见书,对整改不到位的小区将严肃追究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物业服务市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